本文目录一览:
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介绍
《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2011年9月22日吉林市人民政府14届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1年11月15日起施行的文件。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职责按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业主入住率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总建筑面积50%以上时,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条 凡本市市区的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根据本办法实行物业管理。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验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应当依照本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吉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法律客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2、个月。查询《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信息,截止2023年4月20日,省内的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原则上按月计收,实行预收物业费的,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因此是最多收12个月的。
3、法律主观:对于空置房的物管费,《 民法典 》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该全额交纳。物业公司对小区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服务,一般来说,只要取得产权的业主都应该交纳物管费。
4、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物业会议纪要
1、会议要求,9月份工作一切围绕ISO9000试运行,各部门通过艰苦细致的工作,达到内审要求;各职能部门完成对合正佳园管理处的协调配合工作。
2、物业管理会议记录范文1 行政部要加大对各岗位人员的招聘力度,并合理调配;各管理处面对人员缺编现状要克服困难、灵活调整,确保各项目的正常运行。
3、XX年3月3日9:00—22:30,公司2月份月度会议在舟山玉兰花园会议室召开。舟山公司总经理刘玲玲、总经理助理李敏,各部门、物业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共计6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总经理刘玲玲主持。
4、物业公司员工座谈会的会议纪要1 参会人员:倪怀宇、刘忠明、杨建国、韩明晨、杨绍云、杨绍刚、余世元、黄钢、李桃、张元秀、龙明亮、黄凤平、陈良和、周业兵、李传伟、贺燕、温永伦 会议议题:各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分工安排。
5、会议纪要经典范文篇一 地点:xx 时间:xx 参加人:xx 翡翠城管理处:xx 内容: 2004年11月28日上午10时,华润置地(北京)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翡翠城物业管理处与翡翠城二期部分业主召开座谈会。
6、要。根据查询瑞文网官网显示,协商物业会议纪要按照正式文件印发的话要红头文件。红头文件就是单位颁发的正式文件,因文件抬头是红色的,所以俗称红头文件。
吉林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全文(2)
1、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自治管理和弃管住宅物业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与物业管理活动有关的给排水、供电、供热、园林、环卫、有线电视等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专业管理单位),均须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2、市、县(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10%的比例扣减建设单位的物业维修保证金,并将扣减的物业维修保证金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户。
3、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4、第二条 凡本市市区的新建住宅小区必须根据本办法实行物业管理。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验收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应当依照本办法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5、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