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社招入职培训多长时间?
培训一个月。
如果劳动者参加的是单位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单位的管理,培训内容大多是岗位注意事项等;培训目的是让劳动者尽快上岗顺利开展工作,那么参加培训就应认定为已经入职,即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一般入职前的培训都算是入职,并且公司培训期间要正常发放工资
大队培训,其实正式名称叫企业文化培训,早6点到晚10点基本不闲着。大队培训时间为1周,营销之后还会有二营培训,包括产品知识培训、国际/国内商务培训、展厅实习和客工部实习,总共时间为6周吧,应该不到两个月。然后还有所在部门内部的上岗培训,包括产品知识、配置报价、宣讲等考试科目。
用人单位和工作单位有什么区别?
用人单位通常会出现在招聘信息广告和招聘大会上。比如:用人单位:某某公司,拟招聘会计一人,电工二人,保安五人。而工作单位是指已经进入公司或工厂参加工作的单位,通常填报各种人员表格是必填项,例如:姓名:刘某某,性别:男,出生年月日:*年*月*日,工作单位:某某公司。
用人单位的员工不一定是本企业的正式编制,有劳务派遣公司,代理制用工,临时用工,外协单位借调用工等方法,一般用人单位没有他们的本人档案在用人单位存档的,工作单位一般都是指企业正式在编人员,和同本单位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有本企业交纳的五险一金或五险二金,本人的档案存在本单位档案室的员工。
描述的角度或立场不同。工作单位的说法是从劳动者角度表述,比如劳动者自我介绍说:我的工作单位是XXX公司。而不能说,我的用人单位是XXX公司。
用人单位或用工单位通常是第三方角度或立场表述,比如,这次进场参加招聘大会的用人单位有一百多家公司,而不能表述为:这次进场招聘的工作单位有一百多家公司。所以用人单位和工作单位只是不同角度的表述方式。
用人单位需要的是做某项作的人,工资关系不一定在用人单位。如派遣制工作人员,用人单位和工作单位不是同一个,性质往往是临时用工。
工作单位是工资关系和工作岗位在同一个单位,性质往往是比较固定的长期工。
如政府雇员,合同工,带编制的公务员等
需结合所签订的合同类型来区别;如果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则双方是正式在编的雇佣关系,用人单位即工作单位;如果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则双方是合作关系,这种关系可以结合双方的实际需要,随时进行中止或终止,劳动者只是在用人单位工作,而非属于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不属于那种正式工,不属于国企,只属于那种外聘人员,是没有编制的,一般真正的工作单位的话,他都是属于那种国企,是在编制内的,这两种是有区别的,在工作待遇上面就是很大的差距,一般工作单位的基本上是都是有五险一金的,然后是固定工资,属于铁饭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单位怎样?有前途吗?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由以前的人事局和劳动局合并而来的,是政府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它的管辖范围、工作内容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其工作内容涉及到人事招聘、就业登记、技能培训、劳动者权益保护、劳动仲裁、人事关系代理、档案管理、五险一金的收缴、工资调整、养老金、医保金、失业金的审核发放等等。进入这样的单位,只要兢兢业业,勤奋好学,钻研业务,积极进取,应当是前途无量,潜力很大。
劳动关系协调师有用吗?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各级政府要针对劳动关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力量配置、经费投入上给予支持,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开展。
目前我国的劳动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已经成为企业和社会稳定发展的中心问题,企业和社会急需大批的劳动关系专门,为适应这一社会需要,劳动关系专业是市场经济下的一个理论性和实用性都非常强的专业。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专业是一个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和社会功能的专业。这一专业对于国家层面的劳动政策的制定以及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的操作管理,都有着直接的作用。劳动关系专业在发达国家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学科,在我国则是一个刚刚兴起的新兴学科。劳动关系协调员(师)位列社会水平评价类第76项《人力资源服务人员》两项证书之一,为目前国家最为权威的劳动人事管理专业资质认证。企业用工合同和劳动用工合同一样吗?
首先从性质上看,劳动合同是受到劳动法调整;而劳务合同是一个类似于提供劳务,实际上是一种买卖合同,它是受到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和民法总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调整。
劳动合同是按劳分配的原则,而劳务合同它是一个等价交换。劳动合同如果出现一些违法的情况,劳动部门是有权利管的,比如劳动局的执法大队。而劳务合同,如果发生***的话,就直接到***去***。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