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必须要单位开证明吗?
职业病鉴定通常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需要单位提供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职业病鉴定中,单位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单位需要提供证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接触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证据,如工作场所检测报告、职业卫生档案等。
2. 工伤事故证明:如果职业病是由工伤事故引起的,单位需要提供工伤事故认定书、事故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工作时间和岗位证明:单位需要提供员工的工作时间记录、岗位描述等证明材料,以证明员工在该单位工作并与职业病有关。
然而,并非所有职业病鉴定都需要单位提供证明。在某些情况下,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例如:
1. 就医记录:员工可以提供就医记录、诊断证明等作为证据,证明自己患有职业病。
2. 职业病防护措施证明:员工可以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购买记录、职业病防护培训证明等,证明自己有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去鉴定,必须要有单位的证明。如果单位不同意,可自行申请鉴定。
职业病如何鉴定;
劳动者患职业病按照1987年由卫生部等部门发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和所附的“职业病名单”(〔87〕卫防第60号)处理,经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并发给《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行政部门据此确认工伤,并通知用人单位或社会保险机构发给工伤保险待遇。
同时,由"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按照原劳动部《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劳险字〔1992〕6号)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并享受相应待遇。
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结论,以医学检查、诊断结果为技术依据。
根据卫生部、原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87〕卫防字第60号),凡被诊断患有职业病的职工,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
补助和待遇 :由当地生活水平和一些别的情况如原工资多少,当地政府政策,伤病轻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