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由哪些单位组织实施,学时如何分配?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继续教育:
一,在当地的培训机构进行报名。
二,根据对方的课程安排进行上课,只需要满足课时要求,例如,专业课可能会需要72个小时的课时。
三,课时完成后,参加培训机构的集体考试,成绩合格后,发给继续教育合格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包括专业科目培训和公需科目培训。其中,专业科目培训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主要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
公需科目学习由人社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连续三年内累计应完成216学时。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周期一致。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集中使用,也可分散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业资格注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重要依据。
对未按要求完成年度进修期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不予注册职(执)业资格;连续三年没有按规定完成进修期的,不能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结业后,凭培训机构的结业证明、个人著作、公开发表的文章、课题鉴定报告、成人教育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按规定折算成学习时间并在个人的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由各区市县人社局和市直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包括行业协会)负责验印,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由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负责验印。
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为:中级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初级升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每天按照8学时计算)。文中表述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均为现有职称。一个职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为:中级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2学时×5年(职称年限)=360学时,初级升中级专业技术人员40学时×4年(职称年限)=160学时。其中,副高升正高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市人社部门统一举办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必修课高级研修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