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简报的意义目的?
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水平。安全简报是专题性简报,其目的意义在于:
一重视安全工作,主管部门利用舆论工具营造“我要安全”的氛围。
二报道安全动态,例如召开会议、监督检查、应急演练等,及时沟通安全信息。
三通报安全事故,讲情事故的经过、原因、处理结果,让人们引以为戒。
四推广安全经验,介绍典型单位做法,普及安全知识。
警综大队负责什么的?
就是负责全局文字信息、人事编制、档案管理工作,警用物资供给、综合警务等工作。
一、综合协调机关各部门的工作;
二、起草、审核、编印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材料等,办理本部门文件收发、来电、综合数据的汇总、上报,掌管本单位及主要领导印章,承办保密、档案、支队内网管理工作;
三、负责党委办公会议及相关会议的组织、记录工作,督办党委、领导交办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及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按照大队主要领导及省局、市局要求,下达动态交通管理指示和指令,开展各类警情、突发事件、恶劣天气下的应急指挥调度;
六、编写大队综合工作信息和简报等,并上报省局、市局;
化工厂有安全事故的处罚标准?
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罚手段不同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一)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二)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60%的罚款;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100%的罚款。
一、安全生产一般事故处罚多少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等责任外,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山东省安全工作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条例。
本条例2017年1月18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006年3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