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改制什么意思
央企改制就是国有资产改革,简单说就是把一些国有企业的国家股份转让给私人企业,即为国有股份制改革。
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意见》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配套文件,明确了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措施,并提出了协同推进配套改革的相关要求。
国有企业改革是哪年?
从1978年底开始的国有企业改革,可以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8年到1992年,主要是放权让利,探索两权分离。第二阶段是1993年起到现在,明确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不断深化改革、完善新体制。
1978~1992年:国企改革的初步探索
1993~2003年:国企改革的制度创新
2004年至今:国企改革的纵深推进
起始说来是1978年
央企改革和国企改革有什么区别?
虽然央企也是国企,但这两级企业改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改革的决策者和执行者不同。
央企的改革由国务院国资委制定改革目标和改革进程等事项;
(地方)国企的改革主要由地方国资委制定目标和进程;
二、改革后的受益者不同。
央企改革后获得利益由国务院国资委享有;
(地方国企)改革的利益由地方享有。
央企改革和国企改革的区别一是央企是指属于中央直管的企业,而国有企业却包括各级政府的直属企业和各种类型的国家投资企业。
二是央企改革是关系国民经济的重大改革,因为央企企业大,而国企改革也包括央企改革,当整个国企改革也相对重要。
三是央企是国家的主力军,也是重要行业重要领域的排头兵,央企改革成功以否也决定国企改革的成功。
改制为非国有控股的企业人员安置 依据?
规定一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则改制后企业继续履行改制前企业与留用的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留用的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在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在员工安置问题上争议不大,规定中已经有明确。主要的问题存在于改制后成为非国有企业(含国有参股企业)。
规定二 :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好改制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看出,该规定并没有对改制为非国有企业员工安置的主要问题如: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连续计算工龄、若重新签合同是否需要发放经济补偿金等做出明确规定。于是我们查询了部分的地方性规定,发现不同地区的规定大相径庭。
1、《山东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第一条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参股或国有资本退出的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企业改制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 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
第七条企业改制时计算职工安置费用基准日在册的职工, 经本人书面申请、企业同意不到改制后企业工作的,企业应当在国有资产处置日前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 。
第九条 企业改制时,职工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应享受的经济补偿金按照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一次性扣除、预提,并由改制企业在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给职工。
2、北京市《关于妥善做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三、企业改组为国有参股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可以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的企业法人名称,职工在原企业的工作时间与在新企业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作时间;也可以由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后,新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本企业工作时间重新计算。
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改组职工安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