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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纪律要求
1、培训纪律要求如下:学习纪律 学习期间不准请假、迟到、早退、旷课。学员必须按要求准时参加培训,按照指定位置就坐。进入教室要关闭手机或调成震动状态。听课期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无故中途退出场。
2、培训会场纪律及注意事项如下:参会人员务必按要求提前十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不得迟到、早退。因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参会人员,应提前向会议主办分管领导请假,重要会议的,应向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视为请假。
3、学员培训纪律要求 0上课期间共同维护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专心学习;①学员上课时间应关闭手机或将手机等设置于无声状态,以免干扰其他学员的学习;②学员上课时间内应认真听讲,不得从事于听课无关的其他事宜。
92号令煤矿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号令煤矿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如下:1.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企业,是指在依法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从事煤炭资源开采活动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上市公司、总公司、矿务局、煤矿。本条中所称煤矿包括建设煤矿和生产煤矿。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3、法律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规定: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已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企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法规?
1、法律分析:必须进行安全资格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
2、(一)注意检查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是否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颁发,证书是否过期或者是否持证上岗。(二)注意检查各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和企业培训管理制度、计划、个人档案、考核记录等是否健全、完整、准确、规范。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