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认证是指什么认证呢?
体系认证一般是指某组织或企业,通过一个第三方机构对其的管理体系或产品,进行第三方的评价。该机构必须是独立的,公正的,权威的。常见的体系认证一般有:ISO/PAS28000:2005供应链安全管理(反恐认证)、ICTI国际玩具业协会商业行为守则、SA8000:2001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QC08000危险物品进程管理系统要求、ISO/TS16949:2002汽车工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2005与HACCP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200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2004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0:1999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FSC森林体系认证等等。
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每个分别承担什么责任?
国际标准中对质量手册的规定是:对质量体系作概括表述、阐述及指导质量体系实践的主要文件,是企业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活动应长期遵循的纲领性文件。 质量手册有三方面作用: 一,在企业内部,它是由企业最高领导人批准发布的、有权威的、实施各项质量管理活动的基本法规和行动准则; 二,对外部实行质量保证时,它是证明企业质量体系存在,并具有质量保证能力的文字表征和书面证据,是取得第用户和第三方信任的手段; 三,质量手册不仅为协调质量体系有效运行提供了有效手段,也为质量体系的评价和审核提供了依据。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对影响质量的活动做出规定;
· 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
· 应包含质量体系中采用的全部要素的要求和规定;
· 每一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应针对质量体系中一个逻辑上独立的活动。
程序文件的作用
· 使质量活动受控
-对影响质量的各项活动作出规定;
-规定各项活动的方法和评定的准则,使各项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 阐明与质量活动有关人员的责任:职责、权限、相互关系。
· 作为执行、验证和评审质量活动的依据
-程序的规定在实际活动中执行;
-执行的情况应留下证据;
-依据程序审核实际运作是否符合要求。
市场化评价标准指哪些内容?
(1)绩效考核指标应遵循同质性原则、关键特征原则、独立性原则。
(2)考核指标是具体的且可以衡量和测度的。
(3)考核指标是考核者与被考核者共同商量、沟通的结果。
(4)考核指标是基本工作而非工作者。
(5)考核指标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根据企业内外的情况而变动,经常是“缺什么,考什么”,“要什么,考什么”。
(6)考核指标是大家所熟知的,必须要让绝大多数人理解。制定绩效考核指标遵循的原则 。
市场化评价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价格机制:市场化的核心是价格机制,即供求关系决定商品价格。评价标准通常包括价格是否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价格波动是否符合市场规律等。
2. 竞争环境:市场化要求存在竞争环境,即多个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参与市场竞争。评价标准通常包括市场竞争是否充分、市场主体是否平等、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否灵活等。
3. 产权保护:市场化要求对产权进行明确界定和保护,以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评价标准通常包括产权是否明晰、产权保护是否严格、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等。
4. 法律法规:市场化要求有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市场秩序。评价标准通常包括法律法规是否完善、执法是否严格、司法是否公正等。
5. 市场监管:市场化要求有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来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评价标准通常包括监管机构是否独立、监管措施是否合理、监管效果是否显著等。
6. 公共服务:市场化要求政府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以促进市场发展和保障民生福祉。评价标准通常包括公共服务是否全面、质量是否高、价格是否合理等。
7. 创新氛围:市场化要求有浓厚的创新氛围,鼓励市场主体进行创新活动。评价标准通常包括创新环境是否活跃、创新政策是否完善、创新成果是否丰富等。
这些方面的评价标准共同构成了市场化评价体系的框架,可以对市场化程度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
什么是质量专业技术人员?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于2000年12月正式实施。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合格者,由各省人事厅颁发国家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国务院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相关后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44号)“质量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取消后,国家将结合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新的人才评价制度,原有职业资格可继续作为聘任工程系列质量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