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里是怎么规定员工培训的,发生***时,该怎么界定培训的?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以下是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新《劳动合同法》之所以有“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个规定,目的是防止公司滥用违约金条款,事先约定高额违约金来限制员工流动。新法施行后,员工可以主动离职,并无需承担违约金责任。即使公司自行规定违约金,***今后也不会支持。
但新法亦对此作了2个例外规定:一是在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限后,员工在约定的服务期内主动离职,应当赔偿违约金;二是,在违反竞业限制责任时,员工也应该承担违约金责任。
这里的培训,不是普通的、必要的培训,而是专项技术培训。因培训产生的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公司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此外,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亦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培训费用,普通、必要的职业培训与专项技术培训也不能混为一谈,且应以实际为员工专项技术培训所支出的费用来约定违约金数额。
因此,如果你所说的“员工培训”如果是专项技术培训的话就要承担违约金。
国网培训中心待遇如何?
还是不错的,培训中心有很多硕士、博士,工作环境不错,比大学干行政工作或教书强多了。工作强度呢,也不是很大哦,比供电公司好多了。很多女博士、女硕士因此找到了对象,解决了个人问题。如果是男士,也不用担心,这样的环境勾搭妹纸太容易了……
国家电网培训中心属于国家电网公司的直属二级单位,电网培训中心的员工待遇和其他供电企业不会有太大的出入,因为同属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单位员工的月薪收入基本都是按照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组成的,同时有一定的年终奖,而且员工都有五险二金以及节假日福利等待遇,所以国网培训中心员工的待遇和其他电网工系统单位员工待遇不会有太大差别,只是在绩效工资方面会根据企业的效益有所不同而已
您对公司今后培训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应当面向市场,把握行业动向,注重职业技能。
1、流于形式,应付公事。为了迎接GMP验证检查设定的培训,内容局限于仅有的内容及形式,不够灵活,方式有待改进,致使员工缺乏积极性;闭门造车,缺少新的知识点,或者不够深入。
2、对培训不够重视。目前公司发展稳定,感觉培训工作劳民伤财,浪费大家的时间和精力,造成领导不重视,同事不理解,工作开展很被动。因此需要对培训的作用加以强调,需要知道培训能带给我们什么收益。
3、看不到培训效果。就是培训完了就结束了,使参加培训的人员没有端正的学习态度,培训不是没有效果,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并非都是立竿见影,是一个思想认识的过程,给今后的工作提供思路,而不是解决方法。和大家上学读书一样,大家不喜欢的,不知道能给今后有什么作用,但是我们读下来了,才能感受到知识的作用和学习的意义。
4、没有培训资金准备。规定每年计提一定数额培训基金,根据资金作培训计划,根据公司在这方面给多大的空间做事才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否则,工作做起来很盲目。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多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这样的培训有助于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确保单位的安全稳定。
培训内容应包括相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消防设施性能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等。同时,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