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房监管标准?
据悉,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限额以上工程必须按照相关强制性标准,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设计,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并由县(市、区)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全面纳入政府监管。对镇、乡和村庄规划区内限额以下工程和农民自建两层以下住房,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管,可以由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和农村个体建筑工匠承建,施工单位和工匠都要与业主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
省住建厅还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乡镇政府要建立村镇规划建设和农民建房质量安全巡查检查机制,依法打击村镇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同时,城乡建设部门将组织编制和修订农民自建住宅标准、通用设计图集和农村住房施工技术导则,向农民无偿提供,开展农村个体建筑工匠培训,为农村建房提供技术支持。
另悉,我省今年将大力推进村庄整治,今年将在“合铜黄高速”和“合徐高速安徽段”沿线及岳西、泾县、阜南(王家坝地区)三县开展村庄整治试点,试点工作将充分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村清洁工程、土地整治、农村环境“以奖促治”及“农家乐”等特色产业发展结合,逐步打造安徽高速公路两侧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农村建设新形象,为在全省全面推进探索经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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