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多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布)
第三十六条 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公众聚集场所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的内容还应当包括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新护士入职岗前培训都是什么内容,要考试吗?
新护士入职岗前培训一般都是按照医院的安排和需求进行培训。大致分为三步,第一、医院的历史和管理制度;第二、讲一下工作流程,护士需要掌握哪些技能;第三、进行专业的护理操作。培训过程中就包括感染疾控、护士礼仪等。
至于考不考试还是根据医院的安排
如果不想被淘汰,建议您把基础知识和理论学习好,并且能够将将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起来;即使有考试,也不会害怕,毕竟在学护士专业的时候这些基础知识就已接触。
《安全生产法》关于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义务主要有哪四项?
有以下四项: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义务。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防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