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由谁负责?
- 党课培训表现情况怎么写?
- 管理人员要培训哪些方面内容?
- 怎样查机动车驾驶人计时培训计时?
- 发展对象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的记录怎么写?
-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有什么处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由谁负责?
安全培训记录表的记录人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培训记录期间之间的内容记录,并且对培训会议负责。安全培训记录表为了及时有效地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学习。
党课培训表现情况怎么写?
党课培训表现情况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写:
1. 学习态度:描述个人在党课培训中的学习态度和认真程度,包括是否积极主动参与讨论,是否注重笔记和记录,是否主动与他人交流思想、经验和观点等。
2. 学习成效:评价个人在党课培训过程中所取得的学习成效,包括对培训内容的掌握和理解程度,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增长,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与应用等。
3. 互动交流:评价个人在党课培训中与他人的互动交流情况,包括是否参与小组讨论和互助学习,是否积极分享自己的观点和经验,是否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是否与他人共同解决问题等。
4. 自我反思:谈谈在党课培训中自我反思的情况,包括对自己的不足之处的认识和改进措施,对自己的优点和长处的认识和发挥等。
5. 其他表现:可补充个人在党课培训中的其他表现情况,如对班级、组织或学校的贡献,对党员同志的帮助和支持等。
写党课培训表现情况时,要客观真实地描述自己的表现,突出积极向上的一面,同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不足和改进方向,以期通过自我评价来体现个人的学习态度和思想进步。
管理人员要培训哪些方面内容?
培训主要分成两部分:基础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
基础培训是指企业文化、员工守则等方面;专业技术培训是指员工从事的相关工作岗位专业技术技能方面。
首先要确定各位主管、组长、班长的岗位责任,明确各自管理工作范围,也就是什么该做的,什么不该做的;然后从基础培训开始,使他们充分了解企业的文化和经营理念,以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培训培养他们的管理素质和水平。
可以约请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来介绍和座谈。
接着针对性的进行专业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技能方面的能力,可以请技术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和专家来授课和讲解。
最后,培训结束时进行相关考核,以强化培训内容的消化,并记录在案,建立培训档案,作为晋升和奖励的依据。
怎样查机动车驾驶人计时培训计时?
终端设备折叠机动车驾驶员计时培训终端设备是指对学时进行采集和记录的设备,根据培训类型及使用环境,可划分为多功能计时设备、模拟计时设备和理论计时设备。计时设备折叠多功能计时设备是安装在教练车上的计时设备,该设备具有指纹验证 、卫星定位(GPS、北斗等)、无线数据传输(GPRS、3G等)、学时记录卡读写功能。
采用实时计时的方式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过程中记录其培训开始时间、培训结束时间、培训时长、培训里程、最高时速、培训阶段等信息,并可通过学时记录卡将培训学时上传到管理软件中。
通过卫星定位、无线数据传输对教练员、教练车辆进行实时定位、轨迹回放、定时抓拍、指定抓拍、电子围栏、车辆报警等,保证培训学时的真实性。模拟设备折叠模拟计时设备是安装在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上的计时设备,该设备具有指纹验证功能和学时记录卡读写功能。
采用实时计时的方式在机动车驾驶员模拟培训过程中记录其培训开始时间、培训结束时间、培训时长、培训阶段等信息,并可通过学时记录卡将模拟培训学时上传到管理软件中。理论设备折叠理论计时设备是安装在理论教室内的计时设备,该设备具有指纹验证功能和学时记录卡读写功能。
采用实时计时的方式在机动车驾驶员理论培训过程中记录其培训开始时间、培训结束时间、培训时长、培训阶段等信息,并可通过学时记录卡将理论学时上传到管理软件中。
发展对象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群众的记录怎么写?
一、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教育培养;
二、必须具备党员条件;
三、必须经过党组织的短期集中培训且成绩合格;
四、必须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
五、政审必须合格,有符合实际的政审报告。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有什么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