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招采流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须知;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技术规格;
5)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6)供货一览表、报价表和工程量清单;
7)履约保证金;
8)供应商应当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招标通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采购单位的名称的地址;
2)采购货物的性质、数量及交货地点,需进行工程的性质和地点或所需采购的服务的性质和地点。
3)要求供应货物的时间或工程竣工的时间或提供服务的时间表;
采购国有企业是左手转右手吗?
采购国有企业并不一定是左手转右手的行为,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采购方的意图。
左手转右手是指一种商业行为,通常指的是在没有实际交易发生的情况下,通过虚构交易或转移资金等手段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采购国有企业则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指的是企业向国有企业购买商品、服务或资产等。这种行为通常是合法的,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必要手段之一。
当然,在采购国有企业时,采购方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规范,确保采购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如果采购方存在不正当行为,例如行贿、操纵市场等,那么就可能会被认为是左手转右手的行为,并受到法律的制裁。
国企原材料采购用招标吗?
1、“国有企业采购原材料是否必须要进行招标”这一问题需根据采购标的的不同而进行具体判定。
2、招投标法规制的需要招标的项目仅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则是指依照招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包括国有企业。也即,国有企业采购工程项目以及与该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时,只要该类工程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投标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三类项目,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范围和金额时,就必须采取招标方式;若国有企业采购与工程建设项目无关的货物、服务的,则不适用《招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国有门面招标流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须知;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技术规格;
5)投标书的编制要求;
北京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采购行为,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监督和管理,节约国有企业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货物和服务采购活动。 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采购,是指国有企业使用国有资金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国有企业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货物,是指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 第三条 国有企业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国有企业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 采购文件和公告信息必须在当地国资网和招标投标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内发布,根据需要可以在其他媒体上发布信息,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六条 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等。 第七条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市国资部门)是国有企业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国资部门负责制订年度国有企业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并负责审批采购任务确认书,明确采购方式。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履行国有企业进场采购综合协调和场内管理职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交易场所。市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依法履行对国有企业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责。 第二章采购当事人 第八条 国有企业采购当事人是指在国有企业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九条 采购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的市属国有企业。采购人应当按照国资和企业管理有关规定,集体决策采购需求,科学合理测算并明确采购预算,报市国资部门备案。 采购人依照本办法规定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采购事宜的,应当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