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A.《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等赋予矿山职工的权利与义务;
B.矿山安全规程及矿山企业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C.与职工本职工作有关的安全知识及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的应急措施和撤退路线;
D.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矿山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有什么规定?
《矿山安全法》第26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安全法》第40条规定:“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矿山安全法》第26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经安全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矿山安全法》第40条规定:“未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分配职工上岗作业的,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非煤矿山三级教育内容?
非煤矿山企业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系统地介绍了非煤矿山企业“矿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业卫生和劳动保护,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预防等从业人员必备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训重点是:
①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④有关事故案例等。(三级都包括)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是在从业人员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基本确定后进行,由车间一级组织。培训重点是:
本岗位工作及作业环境及危险因素;岗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紧急情况处理;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和维护;典型事故案例。
矿山安全管理人员的七项职责?
一是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发生。抓住易引发十类事故的关键环节,严防透水、火灾及大面积冒顶等事故发生;强力推进“头顶库”、采空区和露天矿高陡边坡的专项整治;强化对长期停产停建矿山的监管;加强对重点地区的整顿攻坚;强化汛期安全监管。
二是大力推进安全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预防机制。大力推进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强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三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设。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且使用日事清的计划管理功能,记录所有安全问题,强化追责机制。
四是持续加强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
五是持续推进源头管控制度建设。持续加强矿山开采最小规模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抓实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工艺工作。
六是持续推进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技术管理和教育培训。
七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矿山安全员证报考条件?
矿山安全员报考条件
1、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法定代表人除外),精神智力健康,具备完全的行民事能力。
2、建筑施工企业的在职人员,离职以及其他企业工作人员不可报名。
3、学历及要求:安全员分为三类,不同类别对于学历要求是不同的。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为大专以上学历。除企业法人之外,其余参考人员需一级建造师证书与企业聘书方可报名;
项目负责人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具有一级建造师或二级建造注册证书;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以上学历,同时从事相关工作;
4、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以及行使能力。
5、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任职,只能对一家企业负责。
6、矿山安全员需要三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且取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